申请时间:上半年3月1-31日
下半年9月1-30日
现场确认:上半年4月1-11日
下半年10月8-17日
1.本科资格认定不需现场确认,录入并提交后考生服务平台即可自动与学信网比对,比对结果会即刻显示在页面上。
2.免考申请的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A.学历证书和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 (现场确认安排) |
地点:各助学机构继续教育学院 |
时间:以各助学机构通知的时间为准 |
材料:1.出示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 2.上交专科段成绩单原件。 |
B.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 (不需现场确认) |
用此类证书申请免考的可不用办理现场确认,请考生认真核对录入的信息是否正确,特别是证书类别、编号、考试时间,对信息有误造成的申请不成功,由考生本人负责。可按省考试院通知的时间和要求进行复核申请。 |
操作方法如下:
一、前置学历管理申请,此手续不需要办理现场确认。
考生在申请本科毕业证前必须在考生服务平台中完成前置学历的登记和验证工作。方法如下:
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选择“前置学历管理” ,点击“学历证书申请”,
输入带*号的项目,
以下不带*号的项目正常情况下可以不用操作;当专科毕业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考生服务平台中注册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必须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供核查。
信息录入完成后,请保存并提交,平台会自动与学信网进行数据比对,如出现以下界面,则代表已登记成功。
二、免考申请(即学习成果认证),此手续需要办理现场确认。
此功能仅在每年3月1-31日和9月1-30日开放,开放期间考生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后,点击“学习成果认证管理”,即可出现办理界面,
学习成果认证包括以下2个内容:
1. 学历证书和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
此内容为已取得非自考的专科毕业证,在省考试院政策的允许的课程范围内,用专科已学过的课程或专科毕业证申请免考部分本科阶段的课程,具体课程会根据专业的不同会自动显示在界面中。
2. 非学历证书课程学习成果认证申报
此内容为已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四六级合格证等证书的情况下,根据省考试院的政策,可以免考部分课程,考生选择好证书类型后,可免考的课程会自动显示,考生只需要勾选,并保存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