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2016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的通知


作者:   编辑:邓辉     来源: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16/10/21  点击数:

各位应届毕业生:

2016年下半年成人学士学位申报工作定于2016年10月25-27日(周二、周三、周四)进行,请具备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携带好本人相关资料前往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办理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手续(各联办单位毕业生建议通过所在联办单位进行集中申报,以免个人前来申报)。

本次学位申报的应届自考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应届成考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16年7月1日往届生不予办理

学位申报需要采集申报者本人图像资料,不受理他人代办。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6年10月17日

备注:

1、    申报需提供的材料:(毕业生均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信息)

①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学生成绩单--成教学生成绩以成人教学管理办公室(223室)开出的成绩单为准;自学考试助学班学生成绩以自考办公室(216室)开出的成绩单为准;自考长线段考生与独立本科段考生以毕业登记表原件上的成绩为准。

④学位外语合格证号(准考证号)或“大学英语四/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在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官方网站首页的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湖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并按要求填写完毕,申报时交《湖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

3、申报时现场图像信息采集(拍照)。

 

特别提示:

请确保本人申报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及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具备申报成人学士学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旦错过本次申报,将会永远失去获得成人学士学位证书的机会,希望看到本通知的同学互相转告,以免影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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