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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论文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11 浏览次数:7226

各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工作,强化论文过程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 加强论文审核。

从今年开始,凡申请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均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家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学士学位。专家评审费由我院支付。

二、 强化论文修改。

各教学点应及时将专家组审核意见反馈给学生,学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对论文进行修改,防范学术不端行为,文责自负。

三、规范收费行为。

根据《联合办学协议》,除按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外,不得私设项目收费和搭车收费。严禁借论文评审、修改等名义乱收费。



                        湖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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