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份自学考试友情提醒


作者:   编辑:吴中仁     来源:自考办  发布时间:2019/04/03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武汉市自考助学班组考方式综合改革方案》的精神,自20184月份的考试开始,考试地点不再单一的为湖北大学本部,请各位考生考试当周提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在“统考考场查询”页面打印考试通知单,并熟悉每场考试的详细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单中的 “考点学校地址为准),带齐相关证件提前到达考点候考,同时注意交通安全。

特别提醒:

1. 20184月份开始,考生应持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入场考试,若身份证遗失请及时开具临时身份证明,无身份证一律不能参加考试;

2. 每场考试均需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参加考试,拒绝接受安检的,一律不得入场。请各位考生配合完成安检,以免耽误入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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